近日,国家药监局器械监管司在宁夏银川召开医疗器械案件查办工作座谈会。会议听取了宁夏、河北、江苏、浙江、福建、湖北、陕西、甘肃、青海、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11个省级药监局医疗器械案件查办情况,交流经验,分析问题难点,研究部署重点案件查办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按照全国药品监管工作座谈会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四个**严”要求,坚持底线思维,加大线索排查力度,依法依规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公众用械**。
部分省级药监局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有关负责同志,国家药监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参会。